正 法 眼 藏  第三    佛 性

釋迦牟尼佛言:「一切眾生,悉有佛性;如來常住,無有變易。」

此乃吾等大師釋尊獅子吼之轉法輪,亦是一切諸佛、一切祖師之頂顛眼睛也。參學以來,已二千一百九十年,正嫡才五十代。西天二十八代,代代住持;東地二十三世,世世住持;十方諸佛,共皆住持。

世尊(所)道之「一切眾生,悉有佛性」,其宗旨如何?此即「是什麼物恁麼來」之道轉法輪也,或云眾生,或云有情,或云群生,或云群類。悉有之言,即眾生也,群有也;即悉有者,佛性也。悉有之一悉,謂之眾生。正當恁麼時,眾生之內外,即是佛性也之悉有也。非唯單傳之皮肉骨髓,蓋因汝得吾皮肉骨髓之故。

當知今之佛性悉有之有,非有無之有。悉有者,佛語也,佛舌也。佛祖眼睛也,衲僧鼻孔也。悉有之言,更非始有,非本有,非妙有等,何況緣有、妄有哉?(悉有)不關心、境、性、相等。然則,眾生悉有之依正,全不在業增上力,不在妄緣起,不在法爾,不在神通修證。若眾生之悉有乃為業增上及緣起、法爾等,諸聖之證道及諸佛之菩提、佛祖之眼睛亦應為業增上力及緣起法爾。非然也。盡界皆無客塵,直下更無第二人,蓋因「直截根源人未識,茫茫業識幾時休」之故也。非妄緣起之有,蓋因「遍界不曾藏」之故。所言「遍界不曾藏」者,非謂滿界是也。遍界我有者,外道之邪見也。非本有之有者,因亙古亙今故;非始起之有者,因不受一塵故。非條條有者,因合取故。非無始有之有者,因「是什麼物恁麼來」故。非始起有之有者,因吾常心是道故。當知於悉有中,眾生快便難逢也。如此會取悉有,悉有即透體脫落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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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彌陀化土有二種:一疑城胎宮。二懈慢邊地。(愚禿鈔上)

此文別途,《文類》所謂「報中化土」,非標文中「化身土」也,故特標舉。

言「彌陀」等,此中自攝下三土,映顯下三身亦然。

言「化土」者,或名為「假」。化謂變化,土本非化,化主機見,機見乖實,佛土為變,故名為化。從內向外,而得此名。假謂權假,假願所成,土即是假,為實施假,意則在實,故名為假。從外向內,而立此稱。

「疑城」等者,一類千差,異名同通。疑城胎宮,《大經》所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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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「辨《論註》軌轍」者。伏惟:此典文約義豐,不同常途之註疏,或先論而發,或後論而釋,取論成章,不遺隻句,本乎末乎,不可得而辨焉。至若其運妙機於章間,託深趣於言外,安可得而盡端倪哉!試辨十轍,以便童蒙,唯是窺一斑耳。何為十轍:一對絕相資轍,二遠近善巧轍,三願力相符轍,四本末圓成轍,五機法相映轍,六名體相即轍,七信行互融轍,八因果互顯轍,九廣略隨應轍,十一實總持轍。

謹按:一家釋義綱格,有其二門,「相對」「絕對」是也。今先辨對絕義相,次明二門分該,後述今文相資。

先「辨義相」者:「相對」云何?謂對簡彼此,廢立嚴然;「絕對」云何?謂統一法界,所對斯絕。通詳此義,有其四番:一約染淨,二約權實,三約聖淨,四約真假。此中初二,義在聖道,後二正是今家所談。初二且置。就後二中,「相對」可知。「絕對」如何?廣略,往還,統御法界。「聖淨」斯絕,准本立末無別異道;「真假」亦絕,具如《仰高記》。

次「分該」者,謂此二門義,有「分相」,有「該相」。

若約「該相」,對絕常隨,不相捨離。尋本願海,已有對絕,「超發無上殊勝之願」者「相對」也;「其心寂靜志無所著」者「絕對」也。果上盡十方無礙光,既是絕對,而不以相對顯之,則其義不彰,故「無對」「炎王」二光,絕歎,對歎。至下更說。「劫水」「山王」二喻,義則備足。《經》說既然,《論》釋可准。世人不知此義,妄說訛傳不足言也已。後更辨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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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「述大義」者。既知興由,須領所詮,具在文句預述大義。略作二門:一「通明經論宗致」,二「別辨《論註》軌轍」。

初中有十,且約增數以明,欲令知綱目相攝而無礙也。

初約「一法」:謂唯一願心莊嚴妙法門為宗。此義顯於〈淨入願心章〉,次下九門即此中別義也。如《註》釋云:「應知此三種莊嚴成就,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,因淨故果淨,非無因他因有也。」(文)

謹按:「四十八願等」,是「廣門」,大悲選擇相;「清淨願心」是「略門」,大智無選擇相;廣略相入悲智無礙,是為「因淨」;「三種成就」是廣門果德,「唯一法身」是略門果德;廣略相入相即無礙,是為「果淨」;因果唯「一清淨句」,則因果亦不二;一清淨句開為二淨,則因果、廣略、自利、利他宛然;二而不二為體,不二而二為宗,若體若宗無有一事非願力所成,故云「非無因他因有也」,是為「願心莊嚴法門」。

原夫「願心莊嚴」者,彌陀超世之玄範,淨土真宗之根源也。且如諸佛教道,稱圓頓一乘者,要求理性於自己心中,研智造行而後究竟。今則不然,願心莊嚴故,「願心」者佛智也,佛智全性而起,全智成悲,圓滿悲智不二妙果,是為「真實功德相」矣!夫「法性」者,佛所知見已。若在眾生則本來無明,重昏永夜,不可醒悟,自叩無明以要法性難矣哉其見成也,少有所為「不順法性」則墮「不實功德」,不免輪轉也。願心莊嚴法門者為此而興焉,如真如法性等佛願已究竟之,眾生則一任乎他而已,故淨教不須談理性,設有真如法性等目,義不同常途也。當知諸佛教道以「理性」為法本,本願一乘以「願心」為法本,此是大宗,不可不辨,具如下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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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釋此典,略作三門:先辨興由,次述大義,後釋文句。

先「辨興由」者,凡諸述作,必有所由而興,況聖教乎。佛經已具,菩薩為何重復造《論》,辨之有二:一通辨諸論,二別述今意。

「通辨諸論」亦有總、別。

「總」者,如《十地論》云:「為令法久住自利利他故。」(文)

「別」者,如《瑜伽》六十四云:「要具六因乃應造論:一欲令法義當廣流布,二欲令種種信解有情由此因緣隨一當能入正法故,三為令失設(恐沒)種種義門重開顯故,四為欲略攝廣散義故,五為欲顯發甚深義故,六欲以種種美妙言辭莊嚴法義生淨信故。」(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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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量壽經論註原要上之一

安西廓亮著

原夫:願心莊嚴法門者,超世之鴻則,無上之要道也。迺阿彌陀佛從如來生,發無礙大誓之所成。圓融至德以攝無告之眾生,往還絡繹,利濟無窮。既然則雖補處,甘就痛燒之列,如其痛燒,頓等補處之班,盛哉不可得而思議矣!如是廣大微妙法門,十方諸佛之所稱讚,釋迦文尼,即其一也。是以三部修多羅,說彌陀本願為宗,以暢出世之素懷也,一代眾會旨有所歸矣!

有婆藪槃頭菩薩,出乎像法中葉,服膺此法得深總持,而以為多歧易迷,要道難辨,群萌莫能知所由也。甚可哀愍!於是依修多羅顯真實義,《無量壽經優婆提舍》是也。實是願海之指南,淨門之柱礎,所以聯稱「三經一論」也。雖然,文約義豐,旨歸猶難曉焉。賴有魏玄簡大士,為之註解,他力廣大威德之道,昭昭乎現於世間。但以世彌降人彌闇也,雖《註》之勤,猶且難曉焉。至高祖龍谷大師乘時降誕,迺撰述《文類》光闡經論之幽微,淨土真宗之門廓如而開矣,無復難曉之憾也。

如《文類》之撰,取則於《論註》,擴而充之,扣而盡之,其宗尚之一同於《論》,故本末同稱呼之。可謂《論》之旨至玄簡而備,《註》之美待龍谷而見也。嗟微龍谷,則何以見《註》意?微玄簡,則何以曉《論》旨?不由論家,則經宗不可得而通,則他力大道永塞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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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淨土真實教行證文類序

將釋此文,大分為二:第一釋題目,第二正解文。初中又二:先釋題目,次解撰號。

先釋題中,十一字內,初之一字與後三字,能釋之詞。中間七字,所釋之法。

初言「顯」者,《廣韻》云:「呼典切,明著。」《玉篇》云:「虛典切,明也。」

言「淨土」者,彌陀報土。淨土之言雖亙十方,意在西方,超諸佛刹最為精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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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無阿彌陀佛(法身光輪)

無量光      真實明      無邊光       

平等覺      無礙光      難思議

無對光      畢竟依      光炎王       

大應供      清淨光      歡喜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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